“李庭长:今你审理惠海燕(被告方)是我的好友,请你高抬贵手,帮忙为惠办事,面谢庭长。写书人左振江。”原告到法院复印卷宗时,竟在卷宗里发现法院一位退休的老庭长写给现任副庭长的条子,原告索要5万余元的赔偿,法院只判了1000余元。对此,原告认为与纸条有关。(见1月8日《华商报》)
中国传统社会被认为是人情社会。今天,人情关系在社会运行当中依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。扪心自问,我们到法院、医院、政府机关办事,哪一次不是先想想有没有朋友、亲戚等“可调动的资源”?即便我们并没有想去搞什么腐败之举,而只是想得到“便利”、“不被为难”之类的关照罢了。
在这样的背景下审视“老法官向现法官求情”的新闻,或许我们能更多一些理性。诚然,大家都知道司法审判独立性的重要性,“没有独立的司法,就不可能有最终的正义”。
……